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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明哲 Sheryl Lee 香港著名钢琴家
香港出生的鋼琴家李明哲幼年已顯露出非凡的音樂天份。
自4歲起於香港習琴,師承香港演藝學院呂淑琪及黃懿倫。
13歲首次於美國約瑟夫蕭維斯坦的指揮下與猶他交響樂團(Utah Symphony)演出合奏。
14歲獲茱莉亞音樂學院(The Juilliard School)取錄,成為該院學生。
並於16歲獲阿圖爾史納貝爾(Artur Schnabel) 最後一位學生喬絲奧(Maria Curcio)之邀,遷往英國倫敦跟隨這位殿堂級的鋼琴教育家學習。及後於耶魯大學和紐約大學繼續深造,並獲頒香港賽馬會音樂及舞蹈信託基金獎學金,師承法蘭高(Peter Frankl)。其他鋼琴老師包括彼利(John Perry)、哈靈(Eduardus Halim)、艾爾頓(Christopher Elton)、繆恩(Hamish Milne)及杜朗(Marc Durand)。於紐約大學攻讀碩士期間兼任駐校鋼琴導師,以及擔任紐約青年交響樂團(The New York Youth Symphony)的室內樂演奏部教職員。
李明哲曾獲多個獎項,其獨奏、樂團合奏及室樂演出包括:- 為少數曾於美國卡內基音樂廳(Carnegie Hall)舉行個人演奏會之本港鋼琴家。樂團合奏曾於亞洲、歐洲及美加等地演出,跟各大樂團合作,包括磨坊山交響樂團(英國倫敦)(Mill Hill Sinfonia)、哈靈園管弦樂團(英國倫敦)(Haling Park Orchestra)、冬青郡音樂節室內樂合奏團(美國維珍尼亞州)(Wintergreen Music Festival Chamber Ensemble)、布拉迪斯拉法室內樂合奏團(奧地利)(Bratislava Chamber Orchestra)、馬弗里克音樂會(美國紐約)Maverick Concert、卡薩爾馬焦里音樂節(意大利) (Casalmaggiore)、沙拉索塔音樂節(美國佛羅里達州)(Sarasota Music Festival)、艾斯本音樂節(美國科羅拉多州)(Aspen Music Festivals)、奧福德藝術中心(加拿大) (Centre d’Arts Orford)及加拿大的班夫音樂中心 (Banff Music Centre)等。
回港後仍積極參與室內樂及古典音樂之教育及推廣,成立本港鋼琴四重奏樂團「無名四重奏」,並定期於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系列中演出。亦於中文大學及香港科技大學舉行演奏會 、講座及大師班。她同時亦為本地數個音樂藝術基金之董事局成員及顧問,及鋼琴比賽之評判。除鋼琴家身份以外, 李明哲同時亦為一位音樂行政人員,於2009 年至2014年間先後於香港小交嚮樂團任職及於古典音樂品牌-拿索斯國際(遠東)有限公司擔任總經理。今年四月,開設李明哲音樂事務所,積極栽培新一代以演奏為本之音樂學生。